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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集 刑事诉讼中,哪些情形下,对被逮捕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时间:2025-09-24     【转载】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


刑事诉讼中,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或者是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释放,必要时,可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1)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

(2)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3)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4)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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