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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集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逮捕期限有哪些规定?

时间:2025-10-13     【转载】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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