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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集 公诉案件中,哪些情形可以中止审理?

时间:2025-10-27     【转载】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


中止审理,是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遇有较长时间内影响审判进行情形时,决定暂停诉讼,待影响审判的情形消除后继续恢复诉讼。公诉案件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2)被告人脱逃的;

(3)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4)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

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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