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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在宾馆住宿期间遭遇抢劫,宾馆要负责任吗?时间:2024-10-01 刘总到西安出差,住在一家三星级宾馆。晚上,他吃完饭后去商场和夜食街逛,到晚上十二点钟才回宾馆。没想到他刚进入房间后,就被他人用刀刺伤,随身携带的财物也被劫走。事后,刘总要求宾馆对其被害一事进行赔偿。那么,宾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吗? 律师释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由此可见,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在本案中,行凶者的侵害行为是导致受害人的人身权益被侵害的主要原因,应由其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宾馆作为提供住宿服务的提供者,依法负有保障顾客安全的义务,其安保及安全检查不到位,没有切实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偿赔偿责任。 总之,在外出差住宿,要注意个人安全。宾馆、酒店等公共服务场所的经营者负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是其免责的必要条件。如果消费者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经营者应当在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喻律师(双证律师,同时具备律师执业证和专利代理人资格证) 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劳动工伤、婚姻家庭及知识产权等领域。027-87735005 136272843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