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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电工作业引发火灾,造成财物损失应由谁赔偿?时间:2025-08-15 蔡某是经某劳务公司派遣到我们商场的电工,其工作任务是负责检测和维修商场的照明设备。不久前,蔡某在维修照明设备时引发火灾,造成商场部分租户的货物受损。消防部门经调查后认定,火灾是因为蔡某违规操作造成的,并查明蔡某无电工资质。请问,此次火灾中租户们的损失应由谁赔偿? 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蔡某在为商场工作期间造成租户的财物受损,商场无疑要担责。同时,蔡某无相应的电工资质,说明劳务派遣公司在选派员工方面存在明显过错,因此应当与商场共同承担侵权责任,其中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当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