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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未定利息,能否起诉追讨?

时间:2025-03-28     【转载】   来自:法诉宝

阿海的朋友向他借了一笔钱,但仅还了本金。阿海问利息,他的朋友说当时没说明白。请问, 阿海能否起诉要他的朋友支付利息?


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当地或当事人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视为没有利息。

他们当初对借款的利息并未作出书面或口头约定,因此对方拒绝支付利息的行为从法律角度看是没有问题的。如果借款需要支付利息,阿海在借款时就应明确提出,并通过协议的方式明确利息,否则事后只能由对方自愿给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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