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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首付款为儿子婚后购房,该笔钱离婚时能分割吗?时间:2026-02-08 张先生父母在他婚后出资200万元作为首付款他我购房,房产登记在张先生一人名下,贷款由张先生和老婆共同偿还。他们现在闹离婚,张先生老婆主张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请问,父母的出资该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司法实践对此类情况的处理日趋明确。核心在于父母出资的“意思表示”。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若父母在出资时明确表示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则该出资部分对应的房产份额视为其子女的个人财产。若没有明确表示,则通常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就张先生的情况而言,登记在他一人名下是一个有利因素,但非决定性。房产分割时,会先析出父母出资(若能证明为对您个人赠与)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归他个人所有,剩余部分(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事后的证据补强(如让父母出具书面说明)在诉讼中证明力较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