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婚姻家事 合同纠纷 医疗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工伤 交通事故 公司法务
律师服务热线:13627284349(微信同号)喻律师
微信:fair2035
抖音:喻律师
推荐:
代写文书 代发律师函 整理证据 代拟合同 看守所会见 诉讼指导 律师出庭
诉求解决专家
旧同事重逢相恋,假买卖,真过户,没想到共度余生的约定如此脆弱……
老人突然离世,遗产无人继承,其遗留的财产与债务应如何处置、由谁处置?近日,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中,年老的甘某突发疾病去世,三个女儿全部表示放弃继承权。法院最终判决,指定由甘某生前住所地某县民政局担任遗产管理人。
吴女士与前夫离婚后,8岁的儿子由她抚养。前夫长期未支付抚养费且联系甚少。吴女士希望将儿子的姓改为随她姓,但派出所要求必须父母双方到场同意。请问,前夫拒不配合,吴女士该怎么办?
李女士与杜某结婚已有10多年,双方对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未作约定。由于如今夫妻感情一般,丈夫杜某就经常浏览社交平台,结识了好几位美女主播,并与其中的女主播王某加为微信好友。
2023年5月,窦大爷在老伴病故后再婚。2025年1月,窦大爷因雨天路滑摔倒致大腿骨折,要求三名亲生子女照料生活并支付医药费,子女以“父亲再婚”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刘先生父亲去年病逝,母亲健在。父亲名下有一套房产和若干银行存款。
陆某甲与梁某育有儿子陆某乙。儿子陆某乙与儿媳韦某于1997年登记结婚后,感情出现裂痕。
宋女士的丈夫是做生意的,这两年他的生意越做越大,应酬越来越多,回家也越来越少。经调查发现,丈夫不仅赌博,还有了外遇,给情人买房买车。
丈夫欠下10万元外债后, 离家出走并溺水死亡。 期间, 债权人通过诉讼催要欠款获得法院支持 。 但 在 债 权 人 申 请 强 制 执 行时, 债务人虽有财产却因妻子不配合无法变现。 与此同时, 妻子趁机将夫妻共同经营的公司财产变现转移。 这种情况下, 债权人该如何维权呢?
最近,张先生发现妻子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且早年就曾发病过,但她在婚前婚后都没有告诉过张先生,直到这次发病他才知道。请问,张先生能否据此要求确认他们的婚姻无效?律师解答配偶患有精神疾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婚前曾患精神疾病,婚后复发;婚前未患精神疾病,婚后因各种原因导致精神疾病;婚前曾患精神疾病,但婚后未复发。对于婚前曾患精神疾病的,要看是否治愈,是否符合婚姻无效的情形。如果张先生的妻子的精神疾病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婚后未治愈,他可以主张婚姻无效。如果他们的情况不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那
王女士跟前夫几年前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孩子归前夫抚养,她不用支付抚养费。现在前夫以孩子花销大为由,向她索要抚养费。请问,这钱王女士需要承担吗?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如果王女士前夫要求你支付抚养费是基于情况变化或有合理依据,是有可能获得支持的。至于抚
离婚协议写下抚养承诺,年年履行至今,女儿成年要远行,面对留学费用心有余而力不足女儿留学费用引争议,离异父母对簿公堂。
重组的家庭一旦破裂,继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往往比亲生子女的更为复杂。法律对此有何规定?法院又将如何裁决?近日,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调解一起涉及继女抚养权的离婚纠纷案,尊重了孩子的选择和双方的意愿,在调解协议中明确李甲由其继母胡女士直接抚养。
2023年4月,张先生与陆女士确立恋爱关系并同居。2024年5月双方订婚时,张先生向陆女士给付礼金18.8万元。
朱女士与前男友戴某分手后,戴某仍不时寻找借口对她进行纠缠、骚扰。请问,朱女士能否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李女士和丈夫因为感情破裂准备离婚。由于她没有房屋,加之身有残疾,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不仅无力购房,而且收入较低也无法承担租房费用,而丈夫却有两套个人房屋。请问,李女士能继续住在前夫的房屋里吗?
我国《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标准。如何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却已破裂?《民法典》也对具体的认定情形进行了细化。
父亲去世儿子想取出父亲的银行存款,但因离家出走多年的母亲情况不明,公证处无法为他出具唯一法定继承权证明,父亲遗留的存款还能不能取出……
李某的丈夫最近因病去世,他的家庭情况是父母早年已经去世,他有一个亲姐姐和一个亲妹妹,另外李某和丈夫有一个女儿。现在丈夫的姐姐和妹妹认为她们也应分得部分遗产,请问她们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间资金往来频繁且复杂,其中婚内借款并出具欠条的情况并不鲜见。那么,这类特殊的借贷关系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离婚后出借方能否依法要求返还? 近日, 北京市密云区法院即审结一起这样的案件。 
老张有两个儿子,分别为张文和张武,张文有一儿子明明,刚满5岁。
随着人们观念的转变,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会在生前立一份遗嘱。据报道,法院审理的继承案件中,无效或部分无效的遗嘱比例高达60%。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可以。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 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不可以。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同时要满足《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收养条件。
李大爷老两口膝下有两子两女,老两口曾公证了一份遗嘱,财产由4子女平分。但由于小儿子一直对父母悉心照料,老两口临终前又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一半财产分给小儿子,这份遗嘱是否有效呢?
找律师
为您推荐专业律师
罪名百科
查询各种罪名的解析
法规查询
查询您需要的法律法规条文
各地法院
查法院,不费劲,地址电话全搞定!
检察院信息哪里找?这里渠道最可靠!
各地律师事务所
律所信息别犯愁,这里查询解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