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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掉婚前住房,夫妻如何分割房款?时间:2026-03-17 周先生在婚前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最初办理了贷款,后来,在结婚前一次性还清了所有贷款。去年,他将这处老房子卖掉了,共卖得近400万元。现在周先生跟妻子由于感情不和准备离婚,但对这笔卖房款如何处置分歧很严重。周先生认为这笔钱应归他个人所有,而妻子则认为这笔钱是婚后收入,应该平分。请问,这笔钱依法该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据周先生所述,这笔卖房款是他婚前房产的形式转化,是将婚前的“房产”转化为“房款”,这只是形式上的转化,并不能改变财产的所有权性质。因此,这笔卖房款属他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进行分割。 同样,婚前其他财产的形式转化,也不影响其作为婚前财产的性质。另外,婚前财产产生的孳息,如婚前存款的利息等财产,也属于婚前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