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婚姻家事  合同纠纷  医疗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工伤  交通事故  公司法务

文章
  • 文章
搜索
首页 >> 普法教育 >>典型案例 >> 偷食果园苹果中毒,小偷主人共同担责
详细内容

偷食果园苹果中毒,小偷主人共同担责

时间:2020-03-08     【转载】   来自:以案学法

2007 年10月10日晚,钱某溜到邻居孙某家的果园里偷吃苹果,自己吃够后,还带回十多个苹果给了老婆和孩子吃,由于孙某家的苹果刚喷过甲胺磷农药,结果钱某一家三口都中了毒,后虽送医院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但身体受到了损害,在医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14000元。出院后,钱某找到孙某说:你苹果园喷洒过农药也 不说一声,害得我们一家三人吃了苹果中了毒,你得赔偿医疗费。孙某说:是你自己偷吃我的苹果,我不找你算账就不错了,你还好意思要我赔偿医疗费,你做梦 吧。双方争吵无结果。12月28日,钱某将孙某告上法院,要求孙某赔偿自己因中毒所花去的医疗费14000元。

法院经审 理认为:钱某在没有经果园主人孙某的同意下擅自偷摘他人的苹果,具有明显的过错,由此导致中毒的损失,应该自行承担大部分的责任。而孙某喷洒的甲胺磷农药属于高毒农药,是国家明令禁止直接喷洒于瓜果和蔬菜上的。并且,在喷洒农药后未设置警告标志,从而使偷吃苹果的钱某一家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中毒,健康受 到了伤害。所以,孙某应当为自己错用农药和警告不力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三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苦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法院判决钱某自行承担70%的责任;孙某承担30%的责任,即赔偿钱某人民币4200元。


最新评论
请先登录才能进行回复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