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婚姻家事 合同纠纷 医疗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工伤 交通事故 公司法务
律师服务热线:13627284349(微信同号)喻律师
微信:fair2035
抖音:喻律师
推荐:
代写文书 代发律师函 整理证据 代拟合同 看守所会见 诉讼指导 律师出庭
小李的表哥在工作中受伤,在公司的催促下,家人替他和公司签订了工伤私了协议,并拿到了补偿款。但经过治疗,家人发现他的伤情比较严重,而拿到的补偿款远低于法律规定的赔偿数额。请问他们能否反悔要求按照法定标准赔偿?
近年来,无人机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极大提升了作业效率,但新的科学技术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因操作不当或管理疏漏引发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本想雇请保姆能安心尽孝,没想到照料期间老人接连摔倒,是失职疏忽还是意外难测?
吴先生新办的手机号,频繁收到催债电话和短信,均指向原机主。运营商称其已尽到“静默期”义务,无法解决。请问,吴先生能要求运营商无条件销号或换号并赔偿吗?
下雪天对很多人来说是围炉煮茶的浪漫时分,但对于扫雪人却是实打实的“战斗时刻”。当保洁员冒雪清理小区道路时不慎滑倒骨折,这场涉及物业公司与保洁公司的三方利益纠纷,赔偿责任该如何认定?
因老人的孙女欠同事帮助联系的借款到期未偿还,同事当着老人的面向其孙女催要欠款发生争执。双方吵架之时,老人因过于激动突发疾病身亡。在这种情况下,催要欠款者对老人身亡有责任吗?出借人上门讨债引起争执, 老人参与吵架后猝死2024年12月13日中午,因与同事孙琪有经济纠纷,程丽欲到孙琪的老家寻找孙琪。孙琪在二人的微信聊天中回复:“不要来老家找我,我爷爷这两天因病天天打针”“这件事你找我也没有用,你去法院起诉吧。”同日下午5时许,程丽邀约胡亚君一同来到孙琪老家,二人与孙琪、孙琪丈夫徐安、孙琪的爷爷孙世海发生言语争
郭先生名下有一汽车起重机,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限额为100万元的特种设备责任保险。郭先生雇用陈某驾驶该汽车起重机在石场起吊大型石料,符某为负责石料装载的工人,他在扶着吊起的石料准备装车时,不幸被滑落的石块砸伤。对事故给符某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拒绝承担交强险范围赔付责任,其理由是该起事故发生在非公共通行道路,是在作业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应属于安全事故,并非交通事故。请问,保险公司的理由成立吗?律师解答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交强险范围赔付责任。主要理由包括:交强险属于法定强制责任险种,是机动车所有人必须购买
2025年2月,郑某骑电动车过马路时,未走斑马线且未观察来车情况;张某驾驶小型轿车沿该路段行驶,因车速过快,虽紧急制动仍与郑某相撞。
一次看似平常的违停行为,一次漠视警示标识的侥幸心理,让业主的爱车被小区外墙脱落的瓷砖砸中受损,进而引发保险公司向物业公司追偿的纠纷。
校园安全是学校、家长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由于未成年人的心智未健全,自我保护意识不够,同学之间互相玩耍、相互游戏等行为,有可能会造成人身损害。那么,当未成年学生在校园受到人身损害,责任该如何承担?学校必然担责吗?
王女士饲养的拉布拉多犬已办理狗证、定期打疫苗。昨晚在小区拴绳遛狗时,邻家小孩突然冲过来用力踢打犬只,狗受惊吓后咬伤其小腿。
健身房在经营过程中产生噪声与振动,导致楼下住户出现失眠、焦虑及抑郁等症状,被迫搬离。
四川成都一高中生小张在学习自由搏击时摔伤,造成了十级伤残。事后,小张与父母多次与搏击俱乐部经营者、教练协商赔偿事宜无果,遂将其起诉至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
出车祸假牙被撞坏,算人身损害还是财产损失,应该怎么赔偿?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件关于假牙损失赔偿的交通事故案件。
周先生是一位个体运输户,雇佣冯某等人开车。3个月前的一天,冯某驾驶车辆运货途中因违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1人重伤、1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冯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而冯某因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而被定罪判刑。
饲养宠物,能给人带来陪伴与欢乐,但管理不当,也可能引发严重纠纷。近年来,因动物致损引发的案件屡见不鲜,尤其是未成年人受害事件,更是牵动人心,引人深思。
好心搭载邻居却不幸发生车祸,责任该如何划分?近日,湖北松滋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好意同乘”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认定驾驶人存在重大过失的同时,也对其善意互助行为予以考量,厘清法律责任,最终实现情、理、法多方平衡。
近日,福建新罗法院审结一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依法判决学校无需承担赔偿责任,驳回学生家长索赔9万余元的诉讼请求。
孩子在商场游乐场受伤,家长、游乐场乃至一同玩耍的小伙伴及其家长,都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近日,浙江衢州一起儿童受伤索赔案的判决,为所有家长和经营者上了一堂关于安全责任的警示课。
一桩交通事故,为何让车主也成了被告?法院的判决书,给所有车主敲响了警钟。
今年8月,常女士的丈夫在为他人装修房屋时不慎摔伤,造成左小腿骨折。而房主在向她的丈夫支付部分医药费之后, 拒绝承担其他责任。
吴女士在小区门口的电梯间停放了一辆自行车。2个月前,她发现自行车遗失后询问物业,他们称物业已更换工作人员,电梯间也标明为消防通道且停放车辆已经清空。请问吴女士该如何找回自行车,物业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吗?
邻居夫妻俩去买菜,将其儿子托付给蔡女士照看一会儿。由于小孩调皮,在玩耍过程中不慎摔倒受伤,邻居找蔡女士赔偿。请问,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陈女士中午坐电梯下楼,在楼下遇到要上电梯的同事。她和同事闹着玩,拉住他的手不让他坐电梯上去,但这时,另外一个同事突然拉住他,不让他被际女士拉走,在拉扯过程中陈女士手滑松了手,导致另一位同事摔倒骨折。请问,责任应该怎么划分?律师解答陈女士她们午休时在公司楼下玩闹造成伤害,损害的发生并非出于工作原因,因此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认定工伤的情形,公司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陈女士在午休期间拉住同事闹着玩,而他又被另一位同事拉住,被她们拉住的那个同事并没有做出侵权行为,同时也不具有过错,因此他不应承担责任。但是,
小王和几个朋友相约打篮球,对手是不认识的人。打球过程中,对方一名队员犯规导致小王倒地受伤。小王能否要求对方赔偿相关的医药费用?
一段横跨村道的低垂电线,一场车辆颠簸引发的意外,一位老人生命的戛然而止。这起看似偶然的悲剧背后,牵扯出驾驶员、电线线路产权人、道路管理者等多方主体的责任纠葛,谁该为逝去的生命负责?
在羽毛球比赛中,林某被刘某挥出的羽毛球击中右眼,造成右眼视神经萎缩,林某以身体权被侵害为由,将刘某诉至法院。刘某应承担赔偿责任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校方是否承担责任,关键看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