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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商场游乐场受伤,家长、游乐场乃至一同玩耍的小伙伴及其家长,都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近日,浙江衢州一起儿童受伤索赔案的判决,为所有家长和经营者上了一堂关于安全责任的警示课。
父亲去世儿子想取出父亲的银行存款,但因离家出走多年的母亲情况不明,公证处无法为他出具唯一法定继承权证明,父亲遗留的存款还能不能取出……
一桩交通事故,为何让车主也成了被告?法院的判决书,给所有车主敲响了警钟。
今年8月,常女士的丈夫在为他人装修房屋时不慎摔伤,造成左小腿骨折。而房主在向她的丈夫支付部分医药费之后, 拒绝承担其他责任。
近日, 因李某在结账后卷款跑路, 没有领取工资的他们要求公司支付欠薪。 而公司以他们并非本单位职工, 且公司已经按照与李某的约定, 将所有款项付清为由予以拒绝。他们想知道: 公司的理由成立吗?
吴女士在小区门口的电梯间停放了一辆自行车。2个月前,她发现自行车遗失后询问物业,他们称物业已更换工作人员,电梯间也标明为消防通道且停放车辆已经清空。请问吴女士该如何找回自行车,物业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吗?
前几天,赶上商场搞促销活动,王女士便在某商场购买了某品牌电热水器一台。后商场发现该批次热水器存在质量缺陷,通知召回该款热水器,王女士也收到了召回通知。请问,在召回过程中产生的运费、交通费等费用是否应由商场承担?
邻居夫妻俩去买菜,将其儿子托付给蔡女士照看一会儿。由于小孩调皮,在玩耍过程中不慎摔倒受伤,邻居找蔡女士赔偿。请问,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陈女士中午坐电梯下楼,在楼下遇到要上电梯的同事。她和同事闹着玩,拉住他的手不让他坐电梯上去,但这时,另外一个同事突然拉住他,不让他被际女士拉走,在拉扯过程中陈女士手滑松了手,导致另一位同事摔倒骨折。请问,责任应该怎么划分?律师解答陈女士她们午休时在公司楼下玩闹造成伤害,损害的发生并非出于工作原因,因此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认定工伤的情形,公司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陈女士在午休期间拉住同事闹着玩,而他又被另一位同事拉住,被她们拉住的那个同事并没有做出侵权行为,同时也不具有过错,因此他不应承担责任。但是,
李某的丈夫最近因病去世,他的家庭情况是父母早年已经去世,他有一个亲姐姐和一个亲妹妹,另外李某和丈夫有一个女儿。现在丈夫的姐姐和妹妹认为她们也应分得部分遗产,请问她们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
赵女士和张某签订了一份供货合同,并预付了一半的货款作为定金。但是因为市场发生变化,赵女士不再需要这些货品,并第一时间通知张某,但张某表示定金不能退还。请问张某的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
小李和公司已经协商解约,但是公司迟迟不给他开具离职证明,而他新入职的公司需要这一证明办理入职手续。请问这种情况下小李该怎么办?
小王和几个朋友相约打篮球,对手是不认识的人。打球过程中,对方一名队员犯规导致小王倒地受伤。小王能否要求对方赔偿相关的医药费用?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间资金往来频繁且复杂,其中婚内借款并出具欠条的情况并不鲜见。那么,这类特殊的借贷关系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离婚后出借方能否依法要求返还? 近日, 北京市密云区法院即审结一起这样的案件。 
老张有两个儿子,分别为张文和张武,张文有一儿子明明,刚满5岁。
近年来,因银行卡异地盗刷等行为引发的纠纷多发频发,往往给当事人造成大额财产损失和精神创伤。那么,现实中哪些情形属于银行卡被盗刷?银行卡被盗刷又该如何维权呢?
近日,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判决某物流公司返还买受人邓某预收的租金14.8万余元。
一段横跨村道的低垂电线,一场车辆颠簸引发的意外,一位老人生命的戛然而止。这起看似偶然的悲剧背后,牵扯出驾驶员、电线线路产权人、道路管理者等多方主体的责任纠葛,谁该为逝去的生命负责?
随着人们观念的转变,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会在生前立一份遗嘱。据报道,法院审理的继承案件中,无效或部分无效的遗嘱比例高达60%。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受保护,可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生物识别信息、行踪信息等都是个人信息。
《民法典》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规定作了完善,增加土地经营权的规定,并删除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以适应“三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可以。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 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不可以。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同时要满足《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收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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