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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先生驾驶小车在城区道路正常直行,一辆电动自行车从右侧非机动车道突然左转闯出,白先生紧急刹车仍发生碰撞。
李先生购买了一套在建商品房,合同约定2023年12月交房。开发商与施工方存在工程款纠纷导致停工,到了交房期后,开发商发通知称因“恶劣天气影响施工”延期3个月。
王女士在一家美容院花费2万元购买了祛斑疗程,商家承诺无效退款。经5次护理后,斑点不仅未消,反而出现皮肤红肿、敏感。我要求退款,对方辩称是正常排毒反应,需继续付费修复。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健身房在经营过程中产生噪声与振动,导致楼下住户出现失眠、焦虑及抑郁等症状,被迫搬离。
闲置游戏账号转卖变现后,能否因心生悔意而擅自“找回”?答案是否定的。
花花(化名)与好友同游,在App上预订了一晚某公寓酒店住宿。第二天清晨,只听“砰”的一声,浴室玻璃突然爆裂,玻璃碎渣扎伤了正在洗漱的花花。
丈夫欠下10万元外债后, 离家出走并溺水死亡。 期间, 债权人通过诉讼催要欠款获得法院支持 。 但 在 债 权 人 申 请 强 制 执 行时, 债务人虽有财产却因妻子不配合无法变现。 与此同时, 妻子趁机将夫妻共同经营的公司财产变现转移。 这种情况下, 债权人该如何维权呢?
何女士入职公司时,由于工作需要从公司领了一台平板电脑,公司收取了一笔押金。最近她辞职,把平板电脑还给了公司,并有签收记录,但公司迟迟没把押金退给她。请问,何女士要如何维权?
陈先生大学还未毕业,最近找了一家公司工作,虽然每天上班都要考勤,每月也固定领取工资,但签订的是一份实习协议。请问,他这种情况到底属于实习还是就业?
最近,张先生发现妻子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且早年就曾发病过,但她在婚前婚后都没有告诉过张先生,直到这次发病他才知道。请问,张先生能否据此要求确认他们的婚姻无效?律师解答配偶患有精神疾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婚前曾患精神疾病,婚后复发;婚前未患精神疾病,婚后因各种原因导致精神疾病;婚前曾患精神疾病,但婚后未复发。对于婚前曾患精神疾病的,要看是否治愈,是否符合婚姻无效的情形。如果张先生的妻子的精神疾病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婚后未治愈,他可以主张婚姻无效。如果他们的情况不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那
王女士跟前夫几年前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孩子归前夫抚养,她不用支付抚养费。现在前夫以孩子花销大为由,向她索要抚养费。请问,这钱王女士需要承担吗?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如果王女士前夫要求你支付抚养费是基于情况变化或有合理依据,是有可能获得支持的。至于抚
离婚协议写下抚养承诺,年年履行至今,女儿成年要远行,面对留学费用心有余而力不足女儿留学费用引争议,离异父母对簿公堂。
四川成都一高中生小张在学习自由搏击时摔伤,造成了十级伤残。事后,小张与父母多次与搏击俱乐部经营者、教练协商赔偿事宜无果,遂将其起诉至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
出车祸假牙被撞坏,算人身损害还是财产损失,应该怎么赔偿?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件关于假牙损失赔偿的交通事故案件。
周先生是一位个体运输户,雇佣冯某等人开车。3个月前的一天,冯某驾驶车辆运货途中因违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1人重伤、1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冯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而冯某因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而被定罪判刑。
2024年2月, 李某 (甲方)与孔某 (乙方) 签订 《房屋租赁合同》, 其中约定, 由孔某承租李某房屋, 租期自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每月租金1860元;房租押一付三,提前15天支付下期租金。
重组的家庭一旦破裂,继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往往比亲生子女的更为复杂。法律对此有何规定?法院又将如何裁决?近日,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调解一起涉及继女抚养权的离婚纠纷案,尊重了孩子的选择和双方的意愿,在调解协议中明确李甲由其继母胡女士直接抚养。
卢某想购买一套二手房,遂委托中介公司为其寻找合适的 房 源 。
2023年4月,张先生与陆女士确立恋爱关系并同居。2024年5月双方订婚时,张先生向陆女士给付礼金18.8万元。
饲养宠物,能给人带来陪伴与欢乐,但管理不当,也可能引发严重纠纷。近年来,因动物致损引发的案件屡见不鲜,尤其是未成年人受害事件,更是牵动人心,引人深思。
陈先生与一家建筑公司在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约定该公司将其承建的一座大楼外墙装饰的劳务分包给他。有人提醒陈先生该合同不受法律保护。请问,这是真的吗?
黎先生所在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某因公司生产经营之需,曾以个人名义向我借款40万元并出具借条。事后,该款确已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请问,在借款已经到期,而程某没有偿还的情况下,黎先生能否要求公司与程某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朱女士与前男友戴某分手后,戴某仍不时寻找借口对她进行纠缠、骚扰。请问,朱女士能否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李女士和丈夫因为感情破裂准备离婚。由于她没有房屋,加之身有残疾,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不仅无力购房,而且收入较低也无法承担租房费用,而丈夫却有两套个人房屋。请问,李女士能继续住在前夫的房屋里吗?
好心搭载邻居却不幸发生车祸,责任该如何划分?近日,湖北松滋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好意同乘”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认定驾驶人存在重大过失的同时,也对其善意互助行为予以考量,厘清法律责任,最终实现情、理、法多方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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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新罗法院审结一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依法判决学校无需承担赔偿责任,驳回学生家长索赔9万余元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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