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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区停放的自行车丢失,可要求物业赔偿吗?时间:2024-12-10 小王在小区门口的电梯间停放了一辆自行车,停放时小区未标明这里是消防通道,那一片还停了很多自行车。1个月前,小王发现自行车遗失后询问物业,他们称物业已更换工作人员,电梯间也标明为消防通道且停放车辆已经清空,请求查询监控视频又称已清空记录。小王问:他该请求警方协助吗,或是要求物业进行赔偿吗? 律师释法 小王可以请求警方协助,也可以要求物业对你进行适当补偿。首先,自行车丢失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小王可以选择报警。一旦接到报警,公安机关将会依法展开调查。如果调查确认物品是被他人盗窃的,依据自行车的价值多少,公安机关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相应的治安处罚或追究其盗窃的刑事责任。 其次,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业主大会签订有《物业服务合同》,通常会约定物业公司的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等义务。小王将自行车停在小区内,那么物业公司对自行车具有安保义务。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物业公司在自行车丢失后不能提供监控视频,那么物业公司对管理工作存在瑕疵,小王可要求物业公司对自己的损失进行相应补偿。 最后,小王也可与物业协商,要求其进行适当的补偿,协商不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去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补偿。 喻律师,擅长经济纠纷、合同纠纷、财产纠纷、劳务纠纷、婚姻家庭及知识产权等领域,提供离婚、合同、交通、房产、工伤等法律问题服务。027-87735005 136272843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