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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时分得两套房子,再婚后房产归属如何认定?

时间:2025-09-19     【转载】   来自:法治时报

朱女士离婚后购买了一套单位集资房。房屋拆迁时,她补了差价后分了两套房子。但分房时她已再婚,请问,房子属于她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解答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尽管拆迁分房时朱女士已再婚,但该拆迁安置房的取得是她此段婚姻前所购房屋的转化,即她婚前财产的转化。若该房没有她现在夫妻共同财产的投入,即便没有产权证,仍属于她的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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