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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这些方面当警惕时间:2026-01-25 新修订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 将日常生活中一些不文明行为列入治安处罚范围。 其中, 轻者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重则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且可并处罚款。 因此,人们应对以下3个方面提高警惕。 误区1 高空抛物无危害则不违法 家住小区4楼的高先生修整清理花盆时,将修剪下来的残枝碎根装入塑料袋, 看看窗外无人即习惯性地随手扔出窗外。而他这一举动险些砸中骑电动自行车路过此处的李先生。李先生表示不满, 高先生则称:“没受伤,有啥大惊小怪的!” 【评析】 高先生应当依法受到拘留和罚款等处罚。 2026年1月1日, 新修订实施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43条第5项规定: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 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危险的 , 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该规定表明,只要高空抛掷物品,无论是否造成实际危害,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本案中,高先生在4楼开窗随手抛掷物品,即便未造成实际危害,亦因其行为属于违法应当受到治安拘留并处以罚款的惩罚。 误区2 遛狗不拴绳没什么大不了 吴先生退休后养了两只小宠物狗。他认为自家小狗老实不会伤害人,外出遛弯时便解开绳子让小狗随意玩耍。近日,他遛狗回来进单元门时,两只小狗相互追逐,致使正要出门的刘女士躲闪不及摔倒在地。事后,吴先生经调解向刘女士支付1600元医药费。 【评析】 吴先生在赔偿刘女士医药费的同时, 还将受到罚款、 拘留等处罚。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9条第3款规定: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由此可见,遛狗时未采取拴绳等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管理人不仅需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还应根据相关情形受到罚款和拘留等处罚。 误区3 偶尔转发一两个淫秽信息不算事 张先生与赵先生是无话不说的微信好友,二人经常相互发送一些养生保健、健身强体等内容。 后来,双方之间偶尔会发送一两个淫秽图片或短视频。张先生的妻子发现后,数次提醒他不要发这些内容。可是,张先生认为,其仅仅在好友之间偶尔欣赏一下,没什么大不了。 【评析】 张先生的认识显然是错误的。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0条规定: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前款规定的淫秽物品或者淫秽信息中涉及未成年人的, 从重处罚。由此可见,即便是好友之间偶尔传看淫秽图片或短视频,均属于传播淫秽信息行为,应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