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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导致对方 因冠心病死亡,怎么判?

时间:2024-11-05     作者:聂晶【转载】   来自:时代法网

案情回顾


小秦和女友在广场乘凉,走来一醉汉老张。老张搭讪其女友,被小秦打耳光,老张被打耳光后离开现场,后持砖返回击打小秦。小秦与老张打斗,过程中,小秦夺下红砖又打了一拳,致老张受伤后倒地。救护车到达现场,发现老张已经死亡。

经法医鉴定,老张系酒后在外力作用下冠心病发作猝死,小秦系轻微伤。


法院判决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秦与老张打斗系由老张主动挑衅引发,小秦对持砖袭击其头部的老张用拳头予以打击,属于依法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防卫行为,其性质、手段、强度与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相当,属于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

老张死亡的直接原因系冠心病发作,喝酒和外力作用是诱因。小秦防卫行为所造成的直接损伤后果是老张头面部、颈部、胸部轻微伤和右大脑出血(轻伤一级),不是致死被害人的直接原因,且在老张倒地后,小秦没有再实施加害行为,故防卫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系正当防卫。

无证据证明小秦事先知道老张患有冠心病,对防卫行为有可能造成被害人冠心病发作也无认知和避免义务,主观上不存在过错。

对防卫行为诱发冠心病致死,不同于因伤害等犯罪行为造成介入因素致死,不存在先行过错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


法官答疑


什么是正当防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的条件有哪些?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专家提醒


遇到威胁自身安全的情况,如何保护自己?如遇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情况,从自身人身安全出发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没有问题。但事后一定要报警,保护现场,保留必要的证据。


怎样正确区分正当防卫与相互斗殴?


并不是任何形式的肢体冲突都会被认定为互殴。在区分时,需要全面考量案件的各种客观情节,包括事情的起因、对冲突的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采取了明显不相当的暴力等情节。一方当事人在无过错的情况下,面对他人不合理怀疑和过激攻击,采取的反应手段在适度范围内,情节和损害后果等方面没有超过合理限度,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喻律师(双证律师,同时具备律师执业证和专利代理人资格证) 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劳动工伤、婚姻家庭及知识产权等领域。027-87735005 1362728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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