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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舞噪声扰民如何维权?时间:2026-05-15 李女士家小区对面的公园广场上,每晚都有一支约30人的广场舞团队使用高音喇叭播放音乐,导致她家老人无法正常休息、孩子无法专心学习。李女士多次与领队沟通。对方称“公园是公共区域,我们跳舞合法”。请问,她该如何有效维权?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条,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广场舞使用的音响设备若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限值,即构成噪声污染。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有关部门依法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继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维权策略:第一,连续多日使用手机分贝测试App或委托环保部门检测噪声值,保存录音录像;第二,联合其他受影响的邻居共同向社区居委会、街道办反映,要求协调广场舞团队更换场地、调低音量、调整时间;第三,每次噪声出现时拨打110报警,要求警方出具书面警告,多次警告无效可要求处罚;第四,若行政途径无效,可向法院提起相邻关系侵权诉讼,要求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