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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被撞伤是否属于工伤?时间:2019-05-30 我在某厂上班,工厂一直没有给我缴纳工伤保险。今年6月我下班后骑摩托车离厂回住处时,在国道上被轿车碰撞致伤。共花去医药费4000元。后经交警部门认定,我负主要责任。经调解轿车司机支付了1500元药费。我认为自己是工伤,为此要求工厂报销另2500元医药费。厂以我负主要责任为由,认为不是工伤,拒绝支付。请问,我的伤究竟是否属工伤? 答:《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因此,工厂以你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为由,认为不是工伤,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喻律师(双证律师,同时具备律师执业证和专利代理人资格证) 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劳动工伤、婚姻家庭及知识产权等领域。027-87735005 136272843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