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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规定的是几个月?

时间:2024-10-18     【转载】   来自:时代法网

  试用期的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具体规定如下:

  1、试用期期限为一个月至六个月,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4、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


  喻律师(双证律师,同时具备律师执业证和专利代理人资格证) 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劳动工伤、婚姻家庭及知识产权等领域。027-87735005 1362728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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