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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和版权,两者什么关系?时间:2026-05-04 在中国实务界,两者是一回事,可等效替代彼此。在中国区分二者只有法学学术上的意义,实务工作者不必区分著作权与版权。 我国的 《著作权法》第62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这意味着在法律条文、司法实践和权利保护中,两个术语可以互换使用,指向的权利内容完全一致。 这是由于我国《著作权法》借鉴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两大法系的制度。德国、法国等大陆法系国家由于注重保护作者的署名权等精神权利,所以采用“著作权”(即“作者的权利”)的说法;而英美法系国家更注重保护作者的复制权、改编权等经济权利,所以采用版权(即“复制的权利”)的说法。 我国《著作权法》既保护作者的精神权利,也保护作者的经济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