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文章
  • 文章
搜索

律师服务热线:13627284349(微信同号)喻律师

微信:fair2035

抖音:喻律师

推荐:

代写文书  代发律师函  整理证据  代拟合同 看守所会见  诉讼指导  律师出庭  

诉求解决专家

首页 >> 咨询 >>消费权益 >> 用人单位不执行生效的仲裁裁决,劳动者应如何维权?
详细内容

用人单位不执行生效的仲裁裁决,劳动者应如何维权?

时间:2024-09-20     【转载】   来自:时代法网

案例


小李工作认真负责,经常加班加点到深夜,节假日都无休。他认为公司应该给他发奖金和加班费,但是却遭到公司的拒绝。小李提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裁定该公司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但是,裁决书生效后,公司却拒不执行。请问小李该如何进行维权?


释法


本案中,劳动仲裁裁决已经生效,然而用人单位拒不执行生效裁判,这时就涉及劳动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问题。《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谓强制执行是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具体到本案,小李所在公司拒不履行仲裁裁决,小李可以通过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受理该申请后应当依法予以执行。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喻律师(双证律师,同时具备律师执业证和专利代理人资格证)

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劳动工伤、婚姻家庭及知识产权等领域。027-87735005  13627284349.


最新评论
请先登录才能进行回复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