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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购物,可以只退款不退货?

时间:2024-12-09     作者:本报记者 陈贞妃 通讯员 秀湖【转载】   来自:浙江法治报

“双十一”刚过“双十二”又要到来,大家为购物节忙着下单、收快递。如果发现货不对板,相信大部分人会选择退货、退款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然而,嘉兴小伙小晨(化名)发现网购平台退款机制的一个漏洞,通过这个漏洞,可以“仅退款”而不退货,轻松获得商品,但最终为自己“薅”来了麻烦。

小晨曾在杭州一家网店工作,离职后决定自己开网店卖衣服。他从原先老板的网店购买衣服,然后每件加价几块钱在自己的网店内出售,赚取差价。一次偶然的机会,小晨发现从前老板的网店购买衣服后,以“不想要了”等理由申请退款,无需退回商品,平台就会把钱退还给他。

发现“生财之道”的小晨,从2024年3月至7月间,频繁地在前老板的5家店铺内购买衣服,利用这个漏洞,共下了764单,总价值3万余元。他不仅未退回这些商品,反而将它们挂在自己的网店内出售,实现了“空手套白狼”。

为了掩盖真相,小晨使用非真实姓名购物,地址也只填写到居住小区名称,以避免被发现。同时,他利用与快递公司的合作关系,自己打印快递单号上传给平台,以此骗取退款。然而,这一行为最终还是被前老板发现并报警。

经过警方讯问,小晨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秀洲区检察院检察官指出,小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3万余元,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目前,检察院已对小晨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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