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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拼单团购“团长”失联,消费者如何维权?时间:2026-04-11 许女士加入小区一个社区团购群,“团长”组织群成员拼单购买某品牌海鲜礼盒,每人预付款300元,共50人参与,总金额1.5万元。“团长”收款后以“物流延迟”为由拖延一周,随后解散微信群,电话关机失联。请问,他该如何追回损失?平台有无责任? 律师解答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各地立案标准一般为3000元至5000元),可构成诈骗罪。1.5万元已达到立案标准。许女士可联合其他受骗群成员,整理所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微信群信息,共同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提供“团长”的微信号、收款账号等线索;也可向微信支付或支付宝平台投诉,要求平台提供该“团长”的实名认证信息(平台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调查);若公安机关因证据不足不予立案,可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团长”的真实身份后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预付款。关于平台责任:若平台仅作为支付通道且未参与组织团购,一般不承担责任;若平台系团购组织方或从中抽成,则需承担相应责任。 建议许女士尽快行动,防止“团长”转移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