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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人身权有哪些?

时间:2026-05-07     【转载】   来自:法诉宝


著作人身权,指的是作者对作品中体现的人格和精神享有的权利。

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人身权有以下四种: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上述权利不得转让,不得继承。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就保护期限而言,发表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生前及死亡后50年。而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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