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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生育3名子女,能否再收养孩子?

时间:2025-02-19     【转载】   来自:法治时报

刘老师和妻子虽然已经生育了3名子女,但他们还想再收养一个孩子。请问,他们这种情况可以再收养孩子吗?


律师解答


不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第一千一百条规定,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一名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喻律师,擅长经济纠纷、合同纠纷、财产纠纷、劳务纠纷、婚姻家庭及知识产权等领域,提供离婚、合同、交通、房产、工伤等法律问题服务。027-87735005 1362728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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