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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长期两地分居,应向哪里的法院起诉离婚?

时间:2025-06-10     【转载】   来自:法治时报

高女士在家开店,老公在外面打工,2人长期不在一起生活,感情一般。不久前,高女士的老公因为抢劫被判有期徒刑4年。请问,她想起诉离婚,应该向哪里的法院起诉?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因为高女士一直在家开店,没有离开住所地,所以高女士可以向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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