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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被他人侵占多年,能否要求对方返还土地并赔偿损失?时间:2026-07-22 刘先生承包了44亩土地。黄某某、莫某某于2016年起侵占该土地种植短期经济作物。刘先生多次要求二人停止侵占并返还土地,均遭拒绝。请问,刘先生能否要求他们返还土地并赔偿多年来的占用损失? 律师解答 刘先生可以要求侵权人返还土地并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黄某某、莫某某未经许可侵占他人土地种植作物多年,属于无权占有,侵害了土地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应当返还土地。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侵权人还应当赔偿占用期间给土地权利人造成的损失。 刘先生的维权步骤:第一,收集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承包合同等权属证明文件;第二,向侵权人发送书面通知,要求限期返还土地并赔偿损失;第三,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诉讼中可主张侵权人支付占用期间的土地使用费或赔偿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