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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运营自媒体账号,能否主张共同所有权或分割收益?

时间:2026-01-22     【转载】   来自:法治时报

刘女士与朋友共同运营一个自媒体账号,该账号以朋友身份信息注册并认证,但内容策划、拍摄、剪辑主要由刘女士负责。现因理念不合,朋友单方面修改密码并声称账号归其所有。请问,刘女士能否主张对该账号的共同所有权或分割收益?


律师解答


虚拟财产权属纠纷日益增多。尽管账号注册在朋友名下,但若能证明您对账号的成长有实质性、持续性的智力与劳动投入,并形成了稳定的合作模式,刘女士可以主张对账号的财产性权益(如运营收益、商业价值)享有权利。关键在于证据收集:1.证明共同运营的聊天记录、分工协议、工作成果源文件;2.收益分配记录(如广告费分成);3.证明胡女士个人贡献与账号价值增长关联性的材料。刘女士可以提起“共有财产分割”或“合作合同纠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刘女士的权益份额,并进行折价分割或收益分配。若账号绑定身份信息无法变更,获得经济补偿是更现实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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