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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租房屋未明确期限,房东能否随时解约?时间:2026-01-22 张先生通过中介租了一套房,当时约定租期为3年。在租期即将届满之前,房东发微信问我是否续租,张先生只简单回复“续租”,而没有明确续租期限。按照他的理解,既然是续租,期限至少应与之前的3年租期相同。没想到最近房东突然通知张先生,要将房屋租给他人,让张先生搬走。请问,张先生在续租房屋时未明确期限,房东能随时解约吗? 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本案中,张先生表示同意续租,意味着订立了新的租赁合同,而之前的租赁合同在期满后已经终止。可在续租时,张先生和房东没有就租赁期限再次明确约定,那么该如何处理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由于在续租之后他们双方没有就租赁期限进行补充,又不能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加以确定,所以,应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是可以随时解约的,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张先生。一般来说,提前1个月通知属于“合理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