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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内,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时间:2026-05-20 郑女士与丈夫申请离婚,处于30天“离婚冷静期”内。近日,她发现他紧急出售其名下一辆婚后购买的小轿车,并频繁从共同银行账户中大额取现。郑女士担心丈夫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请问,郑女士能否在冷静期内采取法律措施阻止丈夫? 律师解答 可以。离婚冷静期内婚姻关系尚未解除,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郑女士应立即采取行动:第一,收集丈夫转移财产的证据,如车辆出售合同、银行取现记录、聊天记录等;第二,向法院提起婚内夫妻财产分割纠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车辆、冻结银行账户;第三,若最终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时可以对其少分或不分。切勿等到冷静期结束,以免财产被转移殆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