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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拦宠物猫打斗被咬伤,医药费谁来担?时间:2026-08-26 随着居民养宠日益普遍,因养宠引发的侵权纠纷也日渐频发。近日,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张某和王某系同一小区邻居,因双方各自饲养的宠物猫发生撕咬争斗,张某为制止宠物冲突、防止损害扩大,主动上前隔离阻拦。在此过程中,王某饲养的猫将张某腿部咬伤。后张某就诊产生医疗费2000余元。事后,双方就赔偿责任承担问题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本案中,张某主动介入隔离争斗宠物,系防止危险扩大、避免损失加剧的善意合理行为,其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不存在故意挑逗、放任危险或重大过失等过错情形。王某作为案涉猫只的实际饲养人,未能尽到有效看管、约束管控义务,致使宠物致人损害,且未举证证明张某存在法定免责、减责事由,依法应当对张某的全部合理损失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立足邻里纠纷化解特点,以修复社会关系为核心目标开展调处工作。最终,在法官释法明理、温情疏导下,双方当事人消除对立情绪、自愿互谅互让,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王某赔付张某1000余元,一次性“案结事了”。 法官提醒 饲养宠物是个人生活选择,更承载法定管护义务。宠物饲养人、管理人应当严格履行日常看管、安全约束义务,自觉遵守文明养宠规范。牵紧“文明绳”,养宠“不掉链”。让我们自觉依规养宠、友善相处,共同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