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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已3岁,能否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及办理落户?时间:2026-05-20 张女士与男友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一子,现孩子3岁。男友长期不支付抚养费,也不配合办理孩子的户口登记,导致孩子无法正常入学。请问,她能否要求男友支付抚养费?能否强制要求他配合落户? 律师解答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完全相同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张女士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男友按月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抚养费数额根据男友的收入、当地生活水平及孩子实际需要确定。关于落户问题: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非婚生子女落户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户口簿、非婚生育说明(或亲子鉴定证明)。若男友不配合,张女士可以凭法院生效判决(确认亲子关系及抚养义务)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单方办理落户。张女士也可以单独提起确认亲子关系之诉,通过亲子鉴定确定父子关系后,要求男友配合落户。 |




